對從市外新引進的電子商務企業,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%給予專項資金扶持,期限為5年。網上零售企業應用第三方物流完成配送,對其投保的物流責任險給予50%的補貼,每個企業補貼不超過10萬元。
對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經營許可證》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》的我市電子商務平臺,注冊會員達到20000戶以上,平臺內企業活躍度達到30%以上,且日均資金流量超過100萬元的,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。
對被評定為省級和國家級的我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給予5萬元和10萬元的資金獎勵。
生產或貿易企業通過電子商務線上銷售,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、5000萬元、1億元的,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、10萬元、20萬元的獎勵。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進出口銷售的,進出口成交額首次突破100萬美元、300萬美元、500萬美元的生產或貿易企業,分別一次性給于5萬元、10萬元、20萬元的獎勵。
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引進高級人才和擴大就業。(1)對我市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人員,核心技術人員,按照《四平市引薦高層次人才實行辦法》執行.(2)對我市電子商務企業吸納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,可享受相關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。
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,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,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。詳細措施依據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的通知》。